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
关于开展2009年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教高〔2009〕87号
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厅、财政厅、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10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至2012年,我省计划建设好60个“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008年已立项建设35个,2009年立项建设25个。有关高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教高[2009]86号),认真组织好2009年创新基地项目的遴选和申报工作,各校申报指标见附件1。
二、评审办法
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分为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学位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并公布立项建设的创新基地名单。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应于2009年8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省学位办,联系人:刘会勇,电话:0591-87091315、87846780(传真),并将电子邮件发送到gdjyc2002@sina.com。
1、学校推荐公文(一式三份);
2、《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十份);
3、联合建设创新基地协议书(一式十份)。
附件:1.2009年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申报指标
2.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申报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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