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闽政办2008[59]号),根据《关于继续遴选2009年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通知》(闽教高[2009]33号)中有关遴选2009年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要求和规定,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出2009年度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即6月15日-6月22日下午5:30。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与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87091223。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