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访问旧版
  标题 关健字
网站首页 | 学会信息 | 福建高教研究 | 政策法规 | 学术动态 | 教材建设 | 教学评估 | 出国留学 | 教育装备 | 下载中心 | 网员单位
新闻资讯 | 普通高考 | 成人高考 | 自学考试 | 招考资讯 | 备考辅导 | 院校风采 | 培训认证 | 精品课程 | 就业指导 |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普通高考 > 招生章程
辽宁中医药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6-18  发布: admin 关键字:  人气: 267 【字号 】双击滚动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医学类各专业、市场营销各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方向)、护理学各专业、英语、针灸推拿学各专业在主校区沈阳校区办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邮编:110032);

 

药学类各专业第一学年在沈阳校区办学,其他学年在大连校区,其中中药学(英语班)第一、二学年在沈阳校区办学,其他学年在大连校区。地址:大连市双D港生命路1路77号(邮编:116600)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7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约53.8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约17.32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69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6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8420万元,图书89万余册

 

二、计划说明

 

各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005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方向) 七年 理工 医学硕士
1005 中医学类 七年 理工 医学硕士
1005 中医学类(英语班) 七年 理工 医学硕士
1005 中医学类(针灸方向) 七年 理工 医学硕士
100501 中医学(英语班) 六年 理工 医学学士
100501 中医学 五年 理工 医学学士
100505 中西医临床医学 五年 理工 医学学士
100501 中医学(骨伤方向) 五年 理工 医学学士
100502 针灸推拿学(英语班) 六年 理工 医学学士
100502 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方向) 五年 理工 医学学士
100502 针灸推拿学(运动医学方向) 五年 理工 医学学士
100502 针灸推拿学 五年 理工 医学学士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学士
100802 中药学(英语班) 五年 理工 理学学士
050201 英语 四年 理工 文学学士
100701 护理学 四年 理工 理学学士
100701 护理学(英语班) 四年 理工 理学学士
100802 中药学 四年 理工 理学学士
100802 中药学(中药分析方向) 四年 理工 理学学士
100801 药学 四年 理工 理学学士
081102 制药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学士
110202 市场营销(中药方向) 四年 理工 管理学学士
100803 药物制剂 四年 理工 理学学士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方向) 四年 理工 管理学学士
110202 市场营销(医药物流方向) 四年 理工 管理学学士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贷、助学金:我校设有美国海外校友奖学金、日本富士计器优秀学生奖学金、台湾中华传统医学会寒窗学子基金、香港京都念慈菴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日本“刘伶”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共产党员爱心基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国家及辽宁省政府所设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和社会资助基金。

 

五、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色盲、色弱、嗅觉迟钝不得报考;任何一眼矫正到4.8但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得报考等详见《辽宁中医学院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辽中医院发[2003]20号);其它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数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如多于计划招生数,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分数优先。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4—31207666;传真:024—31207014;

 

2.网址:http://www.lnutcm.edu.cn E-mail:xsc@ lnutcm.edu.cn

 

3.部门:辽宁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学校法定代表人:马骥

 

学校招生录取负责人:石岩

 

招生录取部门负责人: 闫海军


【收藏此页】【复制网址】【打印】【关闭】返回上一级
 相关主题






  分类导航  
  最新推荐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08年招...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08年招...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08年本科招...
  沈阳药科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沈阳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大连水产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大连外国语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大连医科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沈阳医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辽宁中医药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大连民族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大连工业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渤海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2008年长春理工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延边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沈阳理工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吉林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吉林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热门排行  
版权声明 |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管理 | 页面顶端
 福建省教育厅主管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主办 福州图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制作 未经本站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内容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大楼) 邮编:350003 投诉电话:0591-87832513 闽ICP备05011023号
Power By QsCMS  执行时间 : 0.203 秒 页面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