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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福建警察学院 二、项目名称:福建警察学院办公楼西南侧园林绿化工程 三、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四、工程概况: 1、本项目位于警察学院校内,主要项目有园林绿化、地下排水及景观灯等项目。 2、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目标: 40 日历天。 五、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注册登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企业的资质。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园林或绿化工程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合格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六、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七、报名方式: 1、拟派出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到场报名,同时应携带投标申请人必需具备条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备核对。 2、报名时间:2008年4月28日—2008年5月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4: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福建警察学院办公楼一楼111室。 4、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91-83532481 13850178531 王老师
福建警察学院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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