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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省第一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海西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23  发布: admin 关键字:  人气: 447 【字号 】双击滚动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等四部门关于组织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海西行”活动的通知》(闽委教宣[2008]14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我省第一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海西行”活动定于2008426日至430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外地教师报到时间:425下午,报到地点:福州东方大酒店(东大路旗汛口东街96号,总台电话:87507088)。

    2、福州本地教师报到时间:426号上午820,报到地点:福州师范大学仓山老校区邵逸夫楼102

    二、参加对象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原则上是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有关要求

    1、请有关高校高度重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海西行”活动,并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等四部门关于组织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海西行”活动的通知》(闽委教宣[2008]14号)分配的名额和要求落实好参加“海西行”活动的骨干教师。

    2、请参加第一批“海西行”活动的骨干教师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

    3、第一批“海西行”活动经费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学校共同承担。参加第一批“海西行”活动的每名骨干教师交500元考察费用,其余费用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负责。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0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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