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设区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高等院校: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暨福建省第五个终身教育活动日,进一步宣传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多角度地记录我省开展终身教育的情况,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终身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发展终身教育,服务海西大业” 为主题的摄影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二)协办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摄影专业委员会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教育摄影专业委员会
福建省图书馆
(三)承办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四)组委会
主 任:鞠维强 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刘 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薛卫民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吴向阳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练晓荣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陈明庆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
陈晓风 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陈明庆
副主任:杨小川、刘福华
二、参展作品题材
(一)反映各地终身教育的活动、成果以及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等;
(二)反映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等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和创建学习型家庭的活动;
(三)反映社区开展适合居民需要的教育活动以及活跃社区文化,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等内容;
(四)反映公民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以及专家、学者等志愿人员为终身教育服务的内容;
(五)反映教育部门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年教育工作以及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内容;
(六)反映我省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典型的教育活动、教育战线的先进人物以及其他与教育相关的题材等。
(七)反映各地教育设施、校园建设以及与终身教育有关的风光、景观等。
三、入选作品
评选入选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鼓励奖。同一作者获奖作品限两幅,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四、作品截稿日期:2009年8月15日
五、展览时间和地点
(一)2009年9月28日,在福建省“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展出;
(二)2009年9月29日~10月7日,福建省图书馆一楼展厅。
六、参展作品要求
(一)作者必须拥有参展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纸质照片规格:一律制作成10英寸(长边尺寸)大小,不要装裱,彩色黑白均可。数码作品规格:5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电子图像文件。作品不得作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三)参展作品须填写参展表,并按要求注明作者姓名(实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简要说明(见附件)。
(四)每一位作者参展作品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以4-6幅为宜(用胶带按顺序相连)。
(五)所有征集、入选作品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的使用权,不再支付稿酬。
(六)投稿方式:一律采用邮寄方式,数码照片可邮寄光盘,或直接发至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福州市通湖路后曹13号省自考办,邮编:350001,请注明“影展作品”。
联系人:黄晓峰、江智勇
联系电话:0591-87665960,13799389573(黄晓峰),0591-87665911,13599966427(江智勇),传真:0591-87520340,电子邮箱:fjzsjyyz@163.com。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