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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
关于开展第一届福建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的通知
闽高会〔2008〕18号
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室):
为推动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更好地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提高高等教育研究的整体水平,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一届全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表彰活动,望有关单位按照评选标准,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1. 2008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以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为主要任务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包括高等学校内设的教科院(教育学院)、高教研究所(室)均可参加评选。
2. 已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一、二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表彰的,不再参加申报评选,可以公函方式直接参与认定。
二、评选组织机构
委托“福建省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协作组”成立“福建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申报和评选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室。
三、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积极主动并创造性地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工作。
2.科学研究工作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成果突出,贡献较大。近5年来,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及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的科研成果奖;发表了数量较多且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出版了有影响的学术专著;向有关方面提供了水平较高的咨询或调研报告等。其研究成果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用,或被高等学校领导与有关职能部门采用,或被有关事业企业单位采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3.注重学术研究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的研究队伍,学风严谨,学术氛围活跃。
4.注重研究机构自身建设,机构运转良好,制度健全,研究、咨询和服务等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发展,有较好的研究和工作条件。
5.承担教学任务和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能认真组织好教学工作,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积极进行教学与培养模式改革,效果良好,人才培养质量较高。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1.第一届全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申报时间截至2008年9月18日,2008年9月下旬组织评选。
2.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全省参评机构总数的20%的比例,评选出全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五、表彰
2008年10月中旬,由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进行表彰,向获得“全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单位颁发奖状。
六、评选活动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7号14层福建省高等教育研究室
邮编:350003 联系人: 滑文革 联系电话:0591-87832541
Email:huawenge1966@163.com
本文下载:www.fjahe.org.cn 请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根据第一届福建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规则,在自评的基础上,填报《第一届福建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请表》(见附件),于2008年9月18日前将《申请表》和自荐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自荐材料主要内容包括:2005年1月至2008年6月期间的教育科研课题及成果;研究机构自身建设情况;推动群众性高等教育研究的情况;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的决策提供的有效服务,以及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情况;学科、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情况、成果受表彰情况等。
附件:福建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报表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
08-18机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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