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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
关于推荐理事单位联络员的通知
闽高会〔2008〕10号
各理事、常务理事单位:
随着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会理事会不断壮大。2007年9月选举产生的第六届理事会,成员单位已达105家,理事、常务理事160多人。由于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多为各高校、单位领导干部,为提高理事会工作和议事效率,更好地为高校团体单位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团体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即由学校确定一名干部(也可由理事、常务理事担任)为“联络员”,授权代表学校所有理事、常务理事参与学会工作、接收学会文件、出席学会会议、行使单位(机构)理事权。本会的会议、议事制度也将相应改革,逐步由个人理事表决转变单位(机构)理事表决,实行一单位一票制。
请各高校(单位)填写《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请从福建高教网下载中心www.fjahe.org.cn下载),以传真或电子邮箱方式发送我会秘书处,我会邮箱:fjahe@21cn.com,电话:0591-87832513。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联络员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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