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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中职毕业生需申领就业报到证
发布时间:2008-06-21  发布: admin 关键字:  人气: 540 【字号 】双击滚动

    从2008年起将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统一纳入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这是从省人事厅、教育厅、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获悉的。
 
    通知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对象和范围是福建省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2008年以后(含2008年)毕业,需要申领就业报到证的学生。从2008年8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由福建省人事厅印制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通知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已经落实就业单位,需要申领《报到证》的,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其中到民营和非公企业就业的可委托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聘用毕业生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到省人事厅或设区市人事局,统一办理《报到证》签发工作(须按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学籍档案核实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五年内落实就业单位,需要申领报到证的,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毕业生个人申请、学校介绍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其中到民营和非公企业就业的可委托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聘用毕业生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到省人事厅或设区市人事局办理《报到证》签发手续。

    据了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相应转至就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保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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